福田区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工程
福田区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工程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T2004gk-NO.142
2.项目名称:福田区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工程
3.采购内容:五套监控系统
4.领取标书时间:2004年9月21日至2004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楼29楼2906室 联系电话(传真):****-********
5.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必须为合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它社会组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b、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属国产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属强制性产品的须提供3C认证证书,进口的必须具有商检证明文件;
c、投标人主营范围是安全防范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维修。
d、投标方必须具有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贰级资质。
e、具有国家保密局涉密系统集成建设施工资质。
f、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内不低于100万元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g、所投产品必须在中国地区已有销售业绩,并成功运行至今;
h、投标人在深圳地区必须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6.联系人:杨先生 冯先生 电话(传真):****-********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4年10月12日上午9:40
8.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大29楼开标室(2915室)
9.标前答疑会的召开时间、地点:2004年9月29日上午10:00于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楼29楼开标室
10.在领取标书时,应携带银行帐户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保密资质、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书(以上验原件)和法人授权书。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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