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小区规划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招标公告
商品房小区规划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招标公告
2010年通州区新建限价商品房小区规划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招标公告
一、2010年通州区限价商品房小区规划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二、通州区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负责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事宜。
1.基本情况及招标内容
(1)基本情况
2010年通州区新建限价商品房小区分为五个地块:
地块一: 位于长江路以西,朝霞东路以南,占地面积120亩;
地块二: 位于长江路以东,朝霞东路以北,占地面积180亩;
地块三:位于长江路以东,朝霞东路以南,占地面积180亩;
地块四:位于长江路以西,朝霞东路以北,占地面积180亩;
地块五:位于青岛北路以东,太山路以北,占地面积100亩;
以上地块均用于限价商品房建设,根据报名及资格预审情况划分标段。
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招标内容:限价商品房小区规划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国家现行规划设计规范及建筑设计相关规范要求,同时也要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计时间要求
自获取设计任务书起15天内完成小区规划方案设计,小区规划方案设计通过论证起10天内完成扩初设计,并通过论证,形成最终文本。
3. 资金来源
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具有限价商品房工程设计业绩,并评价良好。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国家级注册规划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具有限价商品房工程设计业绩,并评价良好。
四、以下条件属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
五、报名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投标的单位,于 2010 年 1月 27日上午9:00-11:00,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同时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等资料原件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大厅(通州区行政中心4号楼底楼西侧大厅)报名。
2.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组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情况、投标人近三年来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本单位已完成及正在承担的工程项目情况等。以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招标人将根据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业绩等方面情况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按本公告第三条、四条、五条、六条要求,一次性递交资格预审资料,过时概不受理补充资料。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已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在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八、本工程评标细则如下: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为极端值的除外。报价相同时,由建设单位确定中标单位。
2、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3、报价极端值是指有效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相差超过5%及以上的,视为报价极端值,报价极端值为无效报价。
4、本工程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5、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九、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200元整
十一、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0年1月20日至 2010 年1月27日上午11:00。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阳路21号
联系人: 李伟 电话: 158*****598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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