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水泥、粉煤灰招标公告

钢材、水泥、粉煤灰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片预制工程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3GD-NNGS-2018-WZ02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郑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南宁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的物资用于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东延线、5号线项目盾构管片预制生产,本公司钢材、水泥、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发改委令第27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发改委令第12号);

1.2.4《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2.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1.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玉洞-坛泽村)为南宁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线路工程,全长约6.3公里,均为地下线,总投资约48.98亿元。线路西起玉洞站,沿良玉大道敷设,东至坛泽站,全线设东风路站、玉岭路站、那福路站、平良立交站和坛泽路站5座车站;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南起那洪,北至金桥客运站,线路全长20.214km,全部为地下线。盾构管片混凝土强度等级C50,抗渗等级P12,隧道衬砌外径6.0m,内径5.4m,厚度0.3m,每环宽1.5m,每环由6块钢筋混凝土管片组成,采用错缝拼装方式。中铁二十三局轨道公司南宁项目负责承担南宁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段及5号线工程约10000环盾构管片生产供应任务。

工期目标: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满足区间隧道的盾构推进要求。

2.2招标内容:钢材、水泥、粉煤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及轧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产品生产厂长材年产须达到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1.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至少2份不同规格(盘圆、螺纹钢每种材质最少提供一份)2015年-2017年期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份近三年(2015年-2017年)国内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的复印件)及用户使用证明(复印件)。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一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1.8.其他要求:①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或出具经销代理证书;②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③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资格声明等应加盖生产厂公章,生产厂家出具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④产品生产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第35号《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⑤投标人须出具2017年6月至8月企业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

3.2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单厂年生产水泥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产品;具备低碱水泥生产能力(碱含量≤0.60%)。

3.2.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报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全部规格)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出具至少三份近三年(2015年-2017年)国内重点工程项目(地市级以上)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的复印件)。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一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2.8其他要求:①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环保证明资料、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③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粉磨站的,须声明熟料来源唯一。④投标人须出具2017年6月至8月企业缴纳增值税的完税证明。

3.3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其代理的生产商产品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

3.3.2生产能力:生产商二级以上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

3.3.3质量保证: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标准;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3.4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需由粉煤灰生产厂家(或电厂)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粉煤灰必须为风吹原灰,不得进行二次加工。

3.3.5供货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有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用户证明,施工单位对其的检验报告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用户服务评价意见。

3.1.6 履约信用: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3.7其他要求:C50及以上砼用粉煤灰只选用南宁国电电厂产粉煤灰。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

3.3.8.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 招标文件公告

5.1 公告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9月4日。

5.2公告媒体: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网站(********1">www.cr235.com)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23g.com/

(http:///)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335号4楼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并将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购买凭证(转账凭证)发送至SBWZB@cr235.com。需电子版招标文件将按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邮箱发送。

6.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6.3收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3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汇支行

银行账号:1001 7464 1930 0224 643

6.4本次招标不可代办邮寄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18年9月29日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335号4楼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8.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335号4楼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335号4楼

邮 编:201300

联系人:王丁 电话:189*****266

杨涛 电话:186*****067

黄华(项目物资采购负责人)电话:135*****911

卢勇(具体事务联系人)电话:131*****091

电子邮件:SBWZB@cr235.com

招标单位: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0监督人: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

在投标人报名期间,若招标人故意排除潜在投标人,可向监督人举报。

附件1:《物资招标需求计划一览表》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标签: 粉煤灰 水泥 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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