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病房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病房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18]0810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病房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病房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
2.2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2.3招标规模:病房楼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病房楼外立面亮化及户外楼体字制作安装
(预算价:794784.00元)
第二标段:病房楼户外导视、室内标识及文化装饰制作安装
(预算价:*******.6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查询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至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查询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及时间:于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至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5.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送达规定的指定时间、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新荣 王静
联系电话:****-*******
2018年0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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