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广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之规定,有效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的本企业信用报告的供应商;2)有效提供企业自我声明----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行为的供应商;3)不接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存在负面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营业执照中包含“物业管理”内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 2、招标编号:SHXM-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18-1828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医疗点的环境保洁、医院内部运送、水电管理、保安管理服务。物业服务总人数不少于18人。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87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87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等目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8-3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0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31 17:00:00至2018-09-10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9-1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飞虹路518号2号楼204室 2、磋商地点:飞虹路518号2号楼2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