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办公家私采购项目

深圳市公安局办公家私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委托编号: 16825、17020
招标编号:SZGX04144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就深圳市公安局办公家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能力的国内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 目 内 容:
A包:收教所课桌椅一批采购;
B包:南山工作站办公家私一批采购;
2、投标商要求:
A包: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家具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均可投标;
2.2必须具有投标项目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产品在深圳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2.3必须具有本年度质量监测部门的产品合格证书,并且必须通过环保检测(即甲醛含量检测)。
B包:
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家具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均可投标;
2.2必须具有投标项目同类产品的供货经验,产品在深圳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2.3必须具有本年度质量监测部门的产品合格证书,并且必须通过环保检测(即甲醛含量检测);
3、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购买标书时间:合格投标人可从2004年08月25日起至2004年9月06日,在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4楼,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A包:200元人民币;B包: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04年9月13日下午2: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6、开 标 时 间:定于2004年9月13日下午2:30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开 标 地 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四楼会议室。
8、附 加 说 明:
⑴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原件及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⑵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致电垂询或亲临本公司查阅招标文件。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坤 赵广经 王晓玉
联系电话:************************
传  真:0755-********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04年0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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