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纪要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纪要
云水交安〔2018〕3号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纪要
按照《云阳县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制度》要求,8月17日,县交委牵头,县交委、安监局、农委、经信委、水务局、城管局、旅发委、长江海事处、长航公安、港航处等部门分管安全领导参与,在县交委三楼301会议室召开了全县2018年第三季度水上安全联席会。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县上半年水上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研判了全县水上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了下半年暨三季度水上安全工作重点任务。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在各涉水部门、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全县乡镇自用船的监管进一步严格规范,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巩固提升,水上安全监管执法更加严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基本到位,船舶GPS、AIS动态监管促进了客渡船、渔船自觉遵章守纪,水上安全联合联动执法检查制度坚持到位,全县水上安全生产形势仍保持了持续稳定态势。
二、会议指出,虽然全县水上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小快艇、橡皮艇未经审批擅自在长江干流和支流水域违法违规“飙行”,出行不规律,给水上安全带来的巨大监管压力和安全隐患;二是澎溪河采砂船舶占据航道采砂作业影响船舶安全通航,采砂船舶附属船舶采购生活物资时有超载、不按规定穿救生衣现象;三是渔民捕捞作业时将网挂在航标灯上,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四是船厂生产作业区氧气瓶、乙炔瓶存在混放、倒放、暴晒等不安全现象。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会议强调,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27日和8月6日全市全县第三季度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当前正处于高温、汛期的重要时段,各涉水部门、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乡镇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当前高温汛期和库区蓄水期的水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各涉水部门、乡镇和街道要严格按照全县第三季度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站在讲政治、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清抓好当前高温、汛期、库区蓄水期、秋季开学、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水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对标对表开展好“三大行动”,杜绝监管盲区和管理缺陷。一是要以客渡船、采砂船、运砂船、渔船、自用船、旅游船、清漂船和港口码头为重点,在各港口码头、渡口渡船、企业、场镇等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切实营造深化“三大行动”的高压态势。二是要督促指导企业或船舶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以“四类重点船舶”为重点,加大对所辖重点船舶、重点渡口、重点时段(中秋节、国庆节和高温汛期)等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船舶船员证照证书是否齐备有效、配员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超载、非法载客、冒险航行等行为,并做好风险研判,杜绝发生群死群伤事件。三是要抓好库区蓄水前的各项安全工作,严防各类船舶发生漂移事故。四是进一步加大巡航检查力度,规范船舶航行行为,避免发生水上船舶碰撞事故。五是认真抓好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落实各项预控措施,加强应急处置训演练,全力确保“零事故、零死亡”的安全形势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指导,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港航、海事机构一是督促指导各水运、港埠企业和乡镇、街道认真开展好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对研判出的风险要制定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清单》,确保风险管理责任到人,防范有效;二是抓好教育培训,突出对企业负责人或船主的安全教育培训,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船主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特别是对企业或船舶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企业或船舶的安全生产基础;三是指导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客渡船签字发航制度,对每日签单发航的渡口要适时进行抽查,一旦发现签字发航员履职不到位,必须将其更换。同时,要加强龙洞重点学生渡的安全监管,确保重点学生渡的渡运安全。各涉水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所辖渡船渡口安全管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每逢农民赶集、学校秋季开学、学生上放学、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增派安监、海事等人员加强现场值守或护送,乡镇和街道要加强对客渡船签单发航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客渡船签单发航的“六不发航”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联动,依法依规整治一批突出的违法行为。由县交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处置一批水上安全突出问题,解决一批水上安全存在的顽疾,打击一批不遵纪守法、顶风作案的船舶和人员。
(四)强化值守,加强应急演练。在三季度,正处于高温汛期和三峡库区蓄水期,各涉水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一是要应急值班值守,特别是各港口码头、船舶更应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及时维护保养系泊设施,根据气象暴雨天气或库区蓄水等情况,及时调整系泊设施,严防发生趸船或船舶断缆漂移事故;二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调,及时获取并发布暴雨天气的气象信息,各码头业主和船舶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防范;三是由长航公安水上派出所牵头组织开展一次水上消防演练,相关部门参与,县交委负责协调。
(五)强化督查,确保履职到位。县安委办、县交委将不定期对各涉水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三大行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水上安全工作的履职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签字发航落实情况、自用船舶管理情况等,对存在的问题将督促整改、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部门追究责任,同时,将督查情况纳入县政府第三季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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