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检察院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工程项目,标书编号:ZJZC-(2006)公字第7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整(含200万元)以上;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2004-2005年间实施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中央空调系统(进口或外资独资、合资企业生产的变频多联机组)建设的成功案例1例以上;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产品(进口或外资独资、合资企业生产的变频多联机组)的原厂方颁发的产品销售代理及安装资质证书;
(5)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能力和资质、具备经厂方培训的多联机安装及售后方面的技工5名以上(具备相应厂方的培训证书;经劳动、社保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或基金缴纳证明);
(6)投标人注册地在以镇江市区为中心的3小时都市圈范围内(火车或汽车车程)。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6年5月16日至5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公休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3)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四、招标方式及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五、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5.5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7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须在投标时将转帐(现金)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时间:2006年6月6 日北京时间9:00至9:30。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6年6月6日北京时间0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购买标书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
传真:(0511)*******
十、项目联系人:刘春李斌
联系电话:(0511)*******(0511)*******
传真:(0511)*******
十一、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
帐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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