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由银川市金凤区经济发展局以“金经发〔2018〕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银川市金凤区建设交通局,建设资金为自治区、银川市补助和本级政府配套,招标代理为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金凤区丰登镇和丰村
2.3本次招标规模: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MBR污水处理工艺,日处理污水量250m3/d;新建DN400污水收集干管约620m,DN300污水收集支管约3600m;并建设垃圾转运站及公厕,面积约207㎡。(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采用MBR污水处理工艺;日处理污水量250m3/d,;垃圾转运站及公厕,面积约207㎡;(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标段:新建DN400污水收集干管约620m,DN300污水收集支管约3600m;(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日上午8时至2018年9月7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网上申请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上午 9时 00分(招标人自当日8时30分开始接受招标文件),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单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纪永保
电话:****-*******
招标人:银川市金凤区建设交通局
地址:尹家渠南街4号办公楼
联系人:李建强
电话: ****-*******
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11层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人:张晓艳 安琦
电话:****-*******
2018年8月31日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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