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响水沿海经济开发区市政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水泥)
招标编号:3GS-XSXM-CLZB-06-2018
1. 招标条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响水沿海经济开发区市政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响水项目二工区工程需用的水泥进行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响水沿海经济开发区市政项目经理部。
2. 招标内容1 水泥 PO42.5 吨 8091.75
2.1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
2018年
9月
1日16
:00至
2018年
9月
4日
12: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
2018年
9月
1日
16:00至
2018年
9月
4日
12:00。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1000元的标书款。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18年
9月
4日
12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响水项目二工区水泥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标书款汇款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刘强
联系方式:
182*****289邮箱:
********09@qq.com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18年
9月
6日
12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9月
6日
12时止,
2018年
9月
6日
15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件2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18年
9月
6日
12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响水项目二工区水泥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0">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武汉汇丰支行
帐 号: 17-0180 0104 0000 794
6. 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响水沿海经济开发区市政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中交三公局(原红太阳宾馆)
联 系 人: 刘强
联系电话:
182*****289子邮箱:
********09@qq.com">
********09@qq.com
8、结算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1)无预付款,甲方、乙方在每月21日清算当月供货量,办理供货数量双方确认书手续,根据双方在当月结算单上核实签认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根据资金情况,扣除当期结算额5%作为质量保证金,剩余95%根据甲方资金情况统筹支付(当期供应材料结算额次月支付比例不超过结算额的80%),质量保证金于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签订合同终止协议12个月无息返还。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不低于40%)支付货款,贴息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同意从结算中扣除
2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或者将
2万元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无息返还。
3)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4)本合同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资信息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 8091.75 | 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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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1 | 中交三公局响水项目二工区水泥招标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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