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十堰市张湾区统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十堰市张湾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SYGPC03044
1.2、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预算:42万元(本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1.4、供货周期:7日历天
1.5、质保期:1年
1.6、采购需求:数据信息采集设备(PAD)260台,具备能满足国家统计局第四次经济普查软件运行环境及配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能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安装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及时为售中和售后服务提供跟踪指导;
2.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能满足国家统计局第四次经济普查软件运行环境及配置要求。
2.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同一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年9月3日起至2018年9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 ~18:00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4.2、获取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
4.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携带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有的原件和全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资料合格方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5.1、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开标室
5.2、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十堰市张湾区统计局
联系人:郝晓燕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安兵 联系电话:****-*******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八、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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