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资产清查招标公告

行政学院资产清查招标公告




我院现对资产清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8HWFW024。
2.项目名称:安徽行政学院资产清查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安徽行政学院总务处。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项目预算:15万元。
6.最高限价:15万元。
7.标段(包别)划分:分1个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8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拟任清查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册员工;
4.投标人、拟任清查组成员近三年没有被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况的书面承诺书(盖公章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应提供的资质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注册会计师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拟派资产清查人员缴纳的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注: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作废标处理)。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9月2日-9月6日下午5:00前
2.投标地点:总务处国资办。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9月7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总务处会议室。

六、联系方法
1.项目单位:安徽行政学院;
2.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115号;
3.联系人:杨老师,电话:********

七、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对学院截止2018年7月31日学院全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出具相关报告。主要任务包括:1.现场盘点核对;2.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卡片基础信息、财务固定资产账、财务会计决算数据等账表进行核对;3.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情况汇总表、资产核实情况表、盘盈盘亏表、院内各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形成固定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并附所有清查证据材料。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等相关规定实施资产清查,按时按质出具相应资产清查报告。
2.资产清查过程和资产清查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3.资产清查报告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
4.中标人实施清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清查;
(2)办理清查事项,与被清查单位或者清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对在执行清查任务中知悉的被清查单位不宜公开的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4)清查中遇到问题需向学院总务处汇报,不得单独同被清查对象单位联系;
(5)同时派出的资产清查组成员不得低于6人,其中至少要有1名注册会计师,更换资产清查组成员需要经项目单位同意。
5.中标人应签署保密承诺。
(三)其他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响应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成本(含人员成本、交通、通信、差旅费等)、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15万元的为废标。
3.投标文件份数:2份(一正一副)。

八、评标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1.商务分(20分)。商务分满分为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2.技术分(80分)。其中:
(1)企业资质与业绩(28分)。
①投标人近3年来与安徽省财政厅及所属单位有协评协作关系(提供委托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一项得3分,满分9分,没有的不得分;
②投标人近三年来有大中专及以上院校资产清查经验的(提供委托合同或清查报告、其他证明材料),一个项目加3分,满分15分,没有的不加分;
③投标人注册会计师人数高于8人的,每增加一人(提供证书并加盖公章)加1分,满分4分,没有的不加分。
(2)人员配备与业绩(35)。
①投标人拟派清查组人员中,有注册会计师,职称为高级会计师或高级经济师的(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职称证书)加10分;投标人拟派清查组人员中,有注册会计师,职称为会计师或经济师的(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职称证书)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一个投标人仅加一次,满分10分,没有的不加分;
②投标人拟派清查组人员,近3年来作为主审参与过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相关业务的(提供委托合同或清查报告、其他证明材料),一位清查组成员得2分,满分10分,没有的不加分;
③投标人拟派清查组人员中,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工作年限从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毕业时间算起,提供毕业证书),每人加3分,满分9分,没有的不加分;
④投标人参加清查人员超过6人的,每增加1人加2分,满分6分。
说明: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有投标资料复印件盖公章有效。
(3)清查工作方案及服务承诺(17分)。
工作方案要明确清查工作目标、清查程序与方法、清查组织与分工等,说明如何保证清查进度和清查质量,并作出书面承诺。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作方案,经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满分10分;工作方案针对性强的,酌情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7分。

九、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总务处
2018年9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清查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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