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性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性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定南县“赣粤门户”城市性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定南县城景观设施,打造精品工程,提升城市品位,努力把定南建设成为“赣州独具魅力的县级优秀城市”,根据2010年定南县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拟在定南县城城西设立城市标志性雕塑一座。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定南县“赣粤门户”城市标志性雕塑工程招标。
2、项目地点:高速公路定南出口处广场。
3、项目内容:城市标志性雕塑创意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工程施工。
4、投标设计深度: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意方案、初步设计、工程造价。
二、雕塑创意设计主题要求
1、体现“赣粤门户、生态家园、人文定南”的主题。
2、体现定南的区位、交通、生态、人文环境和优势。
3、体现定南客家文化、地域文化特色,要有明确的文化形象标志。
4、设计的雕塑造型应宜四面观看。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雕塑或景观工程设计或施工单位,主要创作者应为国家级雕塑协会的会员。如投标单位不具施工资质,应在中标后委托具有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能参加方案的评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评标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六、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月25日17:30,报名地点:定南县招投标中心。
2、2010年1月27日前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查。
3、2010年1月28日,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召开答疑会。
4、2010年2月10日左右,组织专家进行评分开标,并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确定中标单位。
5、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图纸设计;4月份开工建设;9月底完工。
七、其它事项
1、设计与工程费用由县财政列支,中标单位中标后,由定南县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园管委会与中标单位签订设计、施工合同,中标单位进一步深化设计成果,工程设计、施工具体事宜在合同中明确。
2、未中标单位由县财政分别给予人民币1万元的创意设计补偿。主办方有权使用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中的局部或全部内容。
3、只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果创意设计和工程造价符合主办要求,可采取双方谈判的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单位。
4、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定南县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园管委会联系,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137*****28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