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购置实验教学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购置实验教学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疆医科大学的委托,对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购置实验教学设备一批项目以竞争性的形式组织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购置实验教学设备一批项目

二、采购 人:新疆医科大学

三、采购 方 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 购 内 容: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购置实验教学设备一批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诊断标准片(GBZ 70-2015)

详见招标文件

2


2

冷却水循环器

详见招标文件

1


3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详见招标文件

2


4

肺功能测定仪

详见招标文件

2


5

双光束数显汞测定仪

详见招标文件

1


6

数字高频电磁场场强仪

详见招标文件

1


7

听力计

详见招标文件

2


8

温湿度记录仪

详见招标文件

1


9

精密型空盒气压表

详见招标文件

1


10

数字式声级计

详见招标文件

1


11

噪音校准仪(标准声源)

详见招标文件

1


12

数显风速仪

详见招标文件

1


13

紫外辐照计

详见招标文件

1


14

数显式照度计

详见招标文件

1


15

加热型五段程金属浴

详见招标文件

1


16

震动球磨仪

详见招标文件

1


17

膳食计算软件/营养计算器

详见招标文件

1


18

大气采样器

详见招标文件

1


19

全高清高端互动式视频展示台

详见招标文件

2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包括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生产制造证书;

4.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5.申请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有时);

6.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1. 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09月05日,上午10:00至13:30时,下午15:30至19: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携带资料: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生产制造证书、代理商的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有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查检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招标代理公司。

七、开标地点:新疆医科大学行政楼四楼4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06号昊泰明慧园B座18楼1803室

联系人:李娟娟、吴楚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一批 教学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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