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机关)宁河区乡村公路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机关)宁河区乡村公路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机关) 宁河区乡村公路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FZK2018-3-352)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机关)委托,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宁河区乡村公路工程PPP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乡村公路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FZK2018-3-35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将完成天津市宁河区乡村公路示范工程和乡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的建设。其中:乡村公路示范工程包括天津市宁河区7条乡村公路全线道路、桥涵及安全设施的改造,路线总长20.2km;乡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包括天津市宁河区232条乡村公路全线道路、桥涵、排水及安全设施的改造,路线总长约484km。3.根据《关于宁河区2017年乡村公路示范工程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审批政投〔2017〕100号)和《关于宁河区乡村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审批政投〔2018〕17号)等文件,项目静态投资为125448.14万元(未包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初始建设投资110853.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10.79万元,基本预备费5784.12万元。经计算,包含建设期利息(8540.73万元)后,项目总投资(初始建设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为133988.87万元。4.竣工: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执行。5.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173,198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三、项目预算

17319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方法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合规性(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以契约型、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备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须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的重大违法记录。4.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财务要求1.申请人或联合体必须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的渠道,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项目的建设。2.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2017年度均为盈利(以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3.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在各银行获批的可用授信额度总量累加不少于15亿(含)元人民币。(三)资质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联合体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独立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权利、义务、成员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在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不得改变。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含20%)。(五)其他要求1.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同一联合体内部除外),不能存在以下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之间存在上述关联关系,则该等申请人(包括其所在联合体)均不得通过资格预审。注: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tjgp.gov.cn”上成功注册。

2.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最多4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09-03到 2018-09-07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每日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日期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09-26 09:30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日期:2018-09-26 09:30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耿笑

2.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交通大楼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廉主任:***-********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或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机关)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其他事项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四、公告期限

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采购项目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在合作期限内,天津市宁河区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将与中选申请人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其中天津市宁河区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1%),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期满移交。项目公司的回报来源为“政府付费”,政府付费包括“可用性付费+运营绩效服务费”。其中,可用性付费的30%和运营绩效服务费要依据运营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资格预审文件定稿.docx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乡村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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