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树警银亭施工招标公告
大杨树警银亭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鄂伦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杨树警银亭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DE-2018-GC-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鄂伦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杨树警银亭施工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鄂伦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大杨树警银亭施工2处,各2.5米×3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鄂伦春旗大杨树镇。
2.3项目投资:476,748.00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或个体户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具有警银亭建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金额、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17:30 时,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鄂伦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85*****273
2018年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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