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三次)招标公告
环保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8-249 AQZB-2018-0281 |
项目名称 | 安庆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三次) |
采购人 | 安庆市环境保护局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采购,详见附件。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陆佰柒拾壹万元整(¥*******.00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陆佰柒拾壹万元整(¥*******.00元)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安庆市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评标方法 | 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标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 | 1、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供应商报名,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aqzbcg.org:1102)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可于2018年08月31日至2018年09月07日17:30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QQ:********00。 |
公告期限 | 2018年08月31日至2018年09月07日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09月27日09时30分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8年09月27日09时30分 地点: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开标地点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
工本费(元) | 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
联系方式 | 1、采购人名称:安庆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安庆市皖江大道10号 联系人:汪超电话:****-******* 2、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国有产权部办公室 联系人:华凡刚电话:****-******* 传真:****-******* |
备 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投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弃标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3、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系统”—登陆页面—工具下载中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5、本次采购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8年08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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