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灾后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灾后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灾后重建工程
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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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灾后重建工程 已由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广发改投资[ 2009 ]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灾后重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投资[ 2009 ]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审判法庭综合楼一栋,室内室外等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地上1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为16119.39平方米;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万源大桥西侧滨河南路南侧。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土建、安装等,按一个标段划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01月25日 至2010年01月2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02月24日 10点00分 ,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嘉陵法庭
邮 编: 628000
联 系 人: 夏先生、王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黄先生 张 弘
电 话: (028)******** (010)********
传 真: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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