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协议采购项目标书答疑

深圳市200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协议采购项目标书答疑

深圳市200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协议采购项目标书答疑

(招标编号:SZCG2004-042001)

根据各投标人对深圳市200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协议采购项目的提问,现分类整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资格的问题

1.招标文件P6“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国家许可生产计算机设备及外围设备的生产厂商”如何理解?

答:本次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协议采购招标是对各招标子项目设备的品牌入围资格招标,因此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该类产品品牌的所有者,即为设备制造商,同时投标人必须在国内设厂生产投标设备。品牌设备的代理商或集成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同一品牌的不同公司及法人是否可以按两个厂家参与投标,会不会有冲突?

答:同一品牌的不同公司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参与不同招标子项目的投标,但同一品牌参与同一招标子项目投标的只能有一家公司。

3.投标人投标的设备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交换机产品和路由器产品按照国家规定没有要求强制性“生产许可证”。出具证明是否可以?电工产品合格认证指的是什么,是专指3C认证吗?如果是:3C认证同样存在上述问题,需要出具什么证明文件呢?如果不是,请指出有哪些认可的电工产品合格认证。产品合格证和保修证是附加在产品包装内的材料,这次投标对此要求是否是要在投标资料中包含产品合格证和保修证的样品,需提供什么样的资料可以接受?

答:若某类招标子项目设备按国家规定不要求强制性“生产许可证”,可提供证明后不要求生产许可证;若国家规定要求“生产许可证”的设备,则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认证主要指国家对设备产品质量实施的强制性认证标准,如3C认证等,网络设备产品应提供进网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保修证是投标人对产品质量的保证。

4.分公司可否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答:若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关于报价要求的问题

1.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及要求——四、报价要求”中,报价区间(如:台式电脑:8000元∽6500元、6500元∽5000元、5000元以下),是要求提供产品的媒体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在该区间内,还是最低优惠价后价格在该区间内?

答:是要求产品的媒体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在该区间内,而不是优惠后的价格在该区间内。

2.每个投标子项目中都有三个报价区间,对一个子项目进行产品报价,是否需要必须在每个报价区间中提供产品报价?若某报价区间内没有产品报价,是否会造成投标的实质性响应问题?

答:投标人要对投标子项目的每个报价区间提供产品报价。在本次招标中,有投标人反映某个报价区间内没有产品报价,因此对每个子项目的各个报价区间的上限设定+10%的浮动范围,以便于投标人的投标响应。以台式电脑为例,调整后的报价区间为8800元∽6500元、7150元∽5000元、5500元以下。其他各子项目的报价区间按此计算办法相应调整。

3.各招标子项目中都分三个报价区间,其中每个区间是否可以报两种或三种配置的机型?同一产品的不同报价区间所报产品的优惠比率是否可以不同,还是要求三个区间的不同机型要求报同一优惠比率?

答:每个区间报一种配置的机型。为便于评标对比和价格监管,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同类产品的不同报价区间所报产品的优惠比率为统一的最低优惠比率。在协议采购执行过程中,优惠比率可相应调整但不得低于投标时统一的最低优惠比率,协议采购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或同品牌其他代理商的价格。

4. 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产品媒体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的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与投标产品同一型号、配置的产品开标前一个月内在本行业权威刊物上的最新媒体价(须附明确标明具体刊登位置的公开出版刊物原件);如投标产品无媒体价,可提供同一型号配置产品的厂家对外宣传的市场统一零售价(须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请问:在太平洋电脑网站http://www.pconline.com.cn 上公布的最新媒体价,符合要求吗?对公司的统一零售价,由公司出具价格表(盖公章)是否认可?产品提供宣传彩页是否可以?可否为厂商刊印的产品彩页或厂商网站上的网页公开报价?投标人是否可以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对经销商发布的“市场指导零售价”?公司提供给代理商的标明市场统一零售价的报价单是否可以?

答: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产品媒体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的规定,是防止投标人为了本次招标的品牌入围而虚假定价或虚假报价。因此为保证市场报价及在市场报价基础上给予政府采购的优惠比率和优惠价格的真实、可信,要求投标人提供以媒体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为形式的对外公开市场报价,并且提供相应的查询途径和方法,如权威刊物、对外宣传册等。若投标人没有以媒体价或市场统一零售价形式的报价,也可采用对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市场指导价、网站报价等形式,但该种报价形式必须是公开的、真实的。

同时为便于评标中对市场报价的核实和协议采购执行中对中标供应商的价格监管,投标人必须提供价格真实性的证明资料以便于查询和核实。若投标人没有权威刊物、对外宣传资料等核实途径,也可采用第三方网站、厂商网站等途径,但该种形式必须是较为固定的和可信的。

5.在优惠比例中,招标文件要求打印机和不间断电源:50万以下确定一个统一的最低优惠比例,并以50万元的递增速度,确定更高的最低优惠比例;在服务期内某品牌产品采购金额按每50万累计,并执行新的最低优惠比例。请问:在采购时,优惠率的计算方法是否以累计50万元为一个区间还是以每个采购项目为一个区间计算。比如说,在七月份的采购项目中,有一份二十万元的采购项目及一份三十五万元的采购项目。优惠率是否需要以七月份采购的总和来划分(七月总和为五十五万元,即优惠率应取值五十万至一百万区间),还是以每个单项采购项目划分(即每个单都不到五十万,应以五十万以下的优惠率区间计算)

答:应取50万至100万的优惠比率。

三、有关服务要求的问题

1.招标文件“五、服务要求”中没有明确设备免费保修期限,投标时是否按统一的保修年限(如:三年)进行报价?以及设备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是否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答: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只是基本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的服务,其响应和承诺的服务标准和内容必须达到或高于基本服务要求。

四、关于委托代理商的问题

1.中标供应商可自行或委托指定的代理商向各采购单位提供协议采购的售中和售后服务。若委托代理商的,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如果同一投标人的同一个品牌有中标两个以上子项目时,是否所有中标子项目只能委托同一家代理商?

答:为便于协议采购执行的管理,同一投标人的同一品牌的所有中标项目若要委托代理商只能委托同一代理商。

2.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协议采购须知”中“二、协议采购方式”之第五条,投标供应商是否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明确自己委托的代理商是哪家公司?可否在中标以后再指定代理商?

答:可在中标以后再指定。

五、关于投标文件编写的问题

1.“开标一览表”中“注:4.表中‘优惠基准’栏请填写‘媒体价’、‘市场统一零售价’或其他定价基准。”,目前有些厂商没有“媒体价”,如何填写?开标一览表中优惠基准一栏只有一格是否需要针对三个区间的不同机型填写不同的基准价格?“开标一览表”中“报价区间”一栏是填“实际的具体价格”还是“报价区间范围(如填写“3000∽2000元”)”。

答:若没有“媒体价”,可填写如“市场指导价”、“代理价”等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可核查的其他定价基准。开标一览表中优惠基准栏不填具体价格,只填基准名称,如“媒体价”。报价区间一栏填报价区间范围,如3000元∽2000元。

2.招标文件“附表4”按“投标要求:详细列出开标一览表中相对应于报价区间投标产品的详细配置标准”的要求,投标人是否只须列出三款机型的详细配置,其它机型不须报价。

答:在附表4中只须列出三款机型的详细配置。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设备综合情况一览表”中“该类别设备市场占有率”仅指深圳市场吗?还是指更大的范围?

答:指深圳市场的占有率。

4.2001年以来投标人所投品牌设备在深圳的销售情况,仅要求提供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客户名称吗?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才有效?

答:提供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客户名称。证明材料可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5.招标文件“附表:9”要求填写“投标人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如投标人在深圳地区有多个认定“售后服务机构”,每个“售后服务机构”均须附表格?还是只须指定一家售后服务机构的详细资料?投标人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中的“营业场所面积”是指什么面积?“维修场地面积”是指什么面积?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是指哪些?

答:投标人在深圳的服务资源有多家,可填写多张表格,表格不够可延长。营业场所面积和维修场地面积是指如售后服务机构等服务资源的营业、维修面积,可提供房产证、租赁合同等证明。

6.同时投几个子项目是否需要分开制作不同标书?

答:不用。

7.投标资料光盘:光盘内容是否是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如果是,电子版投标书封面上应注明“正本”还是“副本”,或是“电子本”等?

答:注明“电子文档”。

8.招标文件中只提到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是正本还是副本?除此之外,公司的其他文件(如税务等级证,信用评级等)是否需要提供?

答:正本或副本复印均可,但须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文件应提供,其他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9.公司法人已经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代理日常的公司投标商务活动。在此次投标中,公司总经理再授权区域经理作为此次投标活动的全权代理人。这样是否可以?在法人授权函上注明公司法人名称,由被授权的公司总经理签字,并附上公司法人给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函,是否可以?在此次投标书中,需要公司法人签字的地方都由被授权的公司总经理签字,是否可以,需要其他的注明吗?

答:严格按照附表2的格式填写。

10.第41页,即《投标保证金保函》最后签名处的[负责人签名]是指财务负责人还是此次投标的负责人?

答:保函中的签名处,是保函开具银行的负责人签字。投标保证金除银行保函外,还可采用支票、汇票形式提交。已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并交纳了注册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提供收据复印件以便核实。

11.去年已交《深圳市200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协议采购》中标履约保证金(¥3万元),今年投标用不用再交投标保证金?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六、招标文件的补充要求

为便于核实投标厂家的市场报价和中标后协议采购的执行,请投标人编制《全系列产品一览表》,详细报出所投子项目的投标品牌的全系列产品。《全系列产品一览表》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为便于查阅,《全系列产品一览表》编写、装订等要求如下:

1.与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分开装订;

2.书写、签署仍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3.电子文档中的《全系列产品一览表》部分建议用excel通用办公软件编辑,并可将该部分内容存为独立文件;

4.格式按如下要求:

《全系列产品一览表》

子项目: 类别: 品牌:

产品系列

型号

厂家标准配置

优惠基准

市场价格(元)

优惠比率(%)

政府采购优惠价(元)

注:1.“优惠基准”与“开标一览表”中的一致;

2.“市场价格”应以“优惠基准”为基础的市场价格,并能通过投标人提供的途径(如:刊物、宣传册、网站等)核实;

3.“优惠比率”应大于或等于开标一览表中的“统一的最低优惠比例”;

4.政府采购优惠价=市场价格*(1-优惠比率);

5.此表可延长填写。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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