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滨河公园)项目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滨河公园)项目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滨河公园)
项目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滨河公园)项目防洪评价,已由兰州市红古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防洪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
1.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57880.52㎡,本次规划面积为349057㎡(合523.59亩)。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和场地平整程度、建筑、道路及铺装、绿化、水景、景观构筑物、景观附属设施、雕塑、给排水、电气等工程。
二、资金来源:
国开行贷款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
4.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棚户区改造(滨河公园)项目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对防洪评价方案或报告的编制、报批以及该项目前期和后期的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根据《甘肃省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信息公告制度(试行)》的规定,进行资料收集和测量、分析、评价等工作,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组织专家会议审查。
4.2质量要求:合格
4.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乙级及以上资质;
5.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得更换;
5.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5 年至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4投标人近三年(指 2015 年 8 月 1 日至今)具有项目防洪评价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5.5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 2018 年 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 );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2获取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571 号加莱印象写字楼 6 楼 618 室 )
6.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机构对邮件传送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
七、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7.1企业营业执照;
7.2税务登记证;
7.3组织机构代码证;
7.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二维码与原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以上资料及其附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及其附件原件须带至现场审核,否则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月26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571 号加莱印象写字楼 6 楼 618 室 )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兰州市红古区林业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中和路22号
联系人:马黎明
电话:138*****89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 571 号加莱印象写字楼 6 楼 618 室
联系人:潘海娜
电话:177*****344
2018年9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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