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迈博人源化抗体项目国产设备包二(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金迈博人源化抗体项目国产设备包二(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迈博人源化抗体项目国产设备采购包二(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单价

限价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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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医用动物工程中心仪器设备

1

猪无菌子宫剥离系统

1

6.50

185.14

3.5

本分包所采购货物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单价限价包含且不限于货品单价、运输费(含装卸安放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仓储费、培训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各种税费等等所有费用。

2

猪无菌运输系统

1

6.50

3

无菌隔离器的高效过滤器

40

0.028

4

扩散式过氧化氢消毒器

1

20.00

5

烘箱

1

0.28

6

不锈钢置物架

2

0.30

7

双层不锈钢手推车

2

0.30

8

SPF猪纯水系统

1

27.00

9

SPF猪饲养繁育单元

26

2.69

10

熏蒸房雾化消毒系统

1

3.00

11

SPF猪舍环境采集系统

1

7.00

12

环境控制系统

1

13.80

13

不锈钢鞋柜

1

0.50

14

不锈钢更衣柜

2

0.40

15

不锈钢置物架

2

0.30

16

不锈钢工作台

2

0.40

17

猪转运车

2

0.30

18

双层不锈钢手推车

2

0.30

19

单层不锈钢手推车

3

0.30

20

高压灭菌锅

2

3.00

21

备用发电系统及安装

1

8.00

22

SPF猪舍超声波消毒系统

1

10.00

二、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仪器设备的生产或销售的内容。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 2018 9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2、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五)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 9 26 14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 9 26 14 30 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 号:****************8888

户 名: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江北鲤鱼池支行

联 系 人:郭靖

联系电话:***-********

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 9 25 17 00 分前;

2、转款备注:金迈博分包二投保金

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招标代理公司财务部(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8F)换取收据。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请投标人使用网银或柜台转帐的方式缴纳保证金,不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投标人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导致来款信息不明确,导致无法投标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公司办理退款事宜。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公司办理退款事宜。

(1)退保证金时向我司新开一个收据,注明:收到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退还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xx元,加盖财务鲜章,同时提交原保证金收据(如原件财务已做账,提供复印件或进账凭证)。

(2)将新收据交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1楼)项目负责人处办理退款事宜。

(3)请在收据后附上贵司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联系人姓名以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注:所有退还的保证金一律不退现金,如果是重庆主城区外(含外地账户)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接到通知,请及时来我司办理退款事宜。

每月底20以后至下月初1号前,为我司关帐时间,不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当月开标项目保证金次月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探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宏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地 址: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19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邮 编:402460

电 话:(023)********

传 真:(023)********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瑞尔国际3号楼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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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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