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双面中型数字式子钟,子钟显示板等物资采购报名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双面中型数字式子钟,子钟显示板等物资采购报名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双面中型数字式子钟,子钟显示板等物资采购项目网上比价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就双面中型数字式子钟,子钟显示板等物资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15天,报价视为无效。备注:请合格的供应商完成会员加盟后进行报价。
1.比价内容:双面中型数字式子钟,子钟显示板等物资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 “货物清单”;
2.参与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名供应商须为城轨采购网会员,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供应商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
(3)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或以上。
(4)在本公告发布时,报名供应商未在以往项目/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3.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公告时间:见项目详情;
报名时间:见项目详情;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报名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等(加盖公章);
(5)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6)配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官方销售许可文件
4.各供应商如有澄清,请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5.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资审模板》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6.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的报价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7.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1)本项目采取以下第①的比价方法: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2)若清单中同样物资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时,以最低报价作为评审价。
8.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9.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0.中价供应商供货时须按照业主的物资编码规则或备注信息在交付货物上黏贴相应的物资信息。
11.本公告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2.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3.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4.潜在报名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向业主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物流总部;
异议受理电话:(0431)********;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天工路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轻轨4号线车场311室
(2)投诉受理部门: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室;
投诉受理电话:(0431)********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831室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天工路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轻轨4号线车场311室
电 话:(0431)********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 9 月 2 日
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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