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沙沟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房县沙沟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房县沙沟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1808SL-********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房县沙沟河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名称)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房发改审批〔2017〕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房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招标人为房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房县沙沟河河口羊鼻岭大桥至营盘大桥处水生态修复工程,全长1800米。绿化面积约13万平方米。初步规划项目需建设:生态湿地,景观水坝,景观栈道,游园广场,自行车道,景观小品,护栏、护链、绿化等(最终以实际方案设计为准)。建设地点为房县城关、红塔镇,总投资约为2500万元。
2.2招标范围:在用地范围内进行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对图纸范围内的设计内容进行组织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类似河道治理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5)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市场信誉良好,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企业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如联合体投标,仅需施工企业提供;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5、2016、2017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最多只允许两家联合,具有符合上述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方能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其它: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即对各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制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9 月 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下同),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房县驰安世纪大酒店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hbbidcloud.com)、
房县政府网(http://www.cnfx.gov.cn/xzdh/zfbm/ggzijyglj/)(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房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房县城关镇神龙路21号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46号
邮编:邮编:
联 系 人:赵 彬联 系 人: 谈 兵
电话:****-******* 电话: 187*****753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8 年 8 月 3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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