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2015年大沙坝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巧家县2015年大沙坝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巧家县2015年大沙坝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QJCG*******
本采购项目“巧家县2015年大沙坝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工作,且经专家评审及政府批复通过。并由巧家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巧家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巧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方出资代表为巧家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高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含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巧家县2015年大沙坝保障性住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巧家县白鹤滩镇沙坝四组
4、建设内容:住宅用房、商业配套用房,社区用房和物管用房等。室外工程有:室内外给排水系统工程、室外电力管网、供配电设备、燃气管网及煤气站、室外道路、污水处理系统、道路照明、绿化、围栏等基础配套设施。
5、项目总投资:巧家县2015年大沙坝保障性住房项目总投资估算拟为26760.20万元。
6、招标范围:巧家县2015年大沙坝保障性住房PPP项目的施工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维以及期满后的移交。
7、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
8、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建设期暂定为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期为15年,总合作期为17年,如项目提前完工,建设期缩短,运营期不变。
9、股权比例及项目资本金构成: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5%,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20%,社会资本占股80%。巧家县人民政府授权巧家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
10、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1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成交社会资本方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依法承担施工总承包工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4、资质要求: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还须具有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明文件。
5、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6、业绩要求:2015年1月至今承担过 2 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投融资建设或运营的房建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作协议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
7、人员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壹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有从事建筑工程(投融资或施工)项目的相关经验(相关经验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作协议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
8、投资能力要求:申请人需提供具备自有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的证明材料(以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出具时间应在2018年7月1日之后)。(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各方均可提供,金额可累加);
9、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26000万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且申请人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①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以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②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时间应在2018年7月1日之后)。(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各方均可提供,金额可累加);
10、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若为联合体,需所有成员都需提供)
1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责任;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明确承担运营的职责一方。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项下的资格预审、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应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资格预审、投标仍负有连带的及各自的法律责任。
⑥除合同特殊约定外,项目公司的股东只能是中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和政府出资代表,不允许增加在招标阶段未参与投标的成员。
12、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下一阶段的投标活动。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18年09月03日至 2018年09月07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至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①营业执照原件(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
②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④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明文件原件;
⑤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⑥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⑦2015-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⑨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⑩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参与投标意向书(协议)原件,联合体的组成不得再发生变化;
注:报名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以提供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为依据),上述资料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若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申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
3、网上报名:凡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18年09月03 日至2018年09月07日23:59时前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及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则该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无效,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请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完成现场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9日09时00分,资格预审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巧家县新华路中段)。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 ztggzyjy.zt.gov.cn,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4、现场递交: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份(现场递交的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为准,由此带来的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各申请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及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ztggzyjy.zt.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www.zt.gov.cn)、()上发布,其中()为采购代理机构所发。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巧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巧家县白鹤滩镇北街19号
联 系 人:潘勇
电 话:135*****84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高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11室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137*****413、158*****071
传 真:****-********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400-9618-998 QQ:********98
网上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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