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校园超市经营招标公告

新校区校园超市经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校园超市是在校学生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的采购场所,承担服务学生的功能。应坚持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服务学生、秉承平价销售的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安全廉价的学习、生活用品。

2、学校新校区计划开设两个超市,其一计划设在学校食堂一层,其二计划设体育馆一层(具体区域待定)。

3、本次招标项目为学校食堂一层超市承包经营项目,场地面积为180-190平方米(依据食堂一层设计图纸确定)。

4、新校区在校生规模预计:2018年下学期新校区在校生1000人左右;2019年在校生3500人左右;2020年在校生4000人左右;2021年在校生4500人左右。

5、本次招标报价,按在校生3500人的规模基数进行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省内注册小卖部、超市或百货营业执照;

(2)能组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管理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须具有经营小卖部、超市或百货店3年以上的经历,管理规范,出具相应管理资质材料;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等文件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 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036号W国际公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和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帐户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账号:***************

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校园超市经营招商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从投标单位中择优选择一家运营单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036号W国际公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八、特别约定

(一)项目内容、标准及要求

1、经营范围:包装食品、饮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不得销售烟、酒、槟榔、辣条及其他对学生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销售过期食品。

2、经营场所:限在食堂超市内部营业,未经学校许可和通知,不得在经营场所之外从事经营活动。

3、经营时间: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

4、商品价格:所有商品在商品旁边的醒目位置张贴、明码标价。商品价格应低于社会超市同类商品价格5%以上。

5、投入要求:

(1)学校不提供宿舍,水、电等费用由经营方与学校按实结算。

(2)经营超市所使用的易耗品由中经营方自备。学校提供现有场地设施,若需维修、改造、添置由经营方负责。经营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学校的同意后施工。合同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学校所有。对经营方的装修装饰部分学校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6、管理要求:

(1)经营方应具备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包括工商、税务、商品流通等证件,所聘用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并自觉遵守甲方管理,所聘用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2)经营方应自觉接受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与学校对经营方的考核挂钩。

(3)经营方有健全的用工管理、工作规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等制度。

(4)仓库管理整齐规范,各类原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不同类别张贴识别标识。

7、采购要求:

(1)有定点供货商或基地,供货商必须证照齐全。

(2)学校可委派专人对超市产品的价格、验收、安全等事项进行跟踪监督。

(二)项目特殊要求

1、人员管理:拟任管理人员应具有超市经营管理经验和适合在学校超市工作。

2、法律责任:经营方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经营范围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经营方全部承担;经营方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最高赔偿额度不低于300万元,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经营方负责索赔;经营活动必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合同条款执行。

3、学校会根据实际需要在校园某些区域投入无人自动售货机(柜)、开展学生创业活动和实训酒店销售活动。

4、学校要求本项目中标单位不得再参与校园第二超市投标活动。

5、学校要求项目中标人于2018年9月14日(含)前完成超市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超市按时运营和提供服务。

(三)服务期限和承包费用

1、服务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2、承包金:

以中标价为承包金基数,根据当年在校生实际人数情况按以下比例核算当年实际应交承包金:

(1)以在校生3500人为基数,每增减500人,则相应承包金增减15%。

(2)2018年下学期部分搬迁、两址办学期间,在校生规模1000人,承包金按中标价的30%标准执行。

(3)如校园内第二超市运营,则本项目的承包金总额下降5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

联系人:陈先生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 校园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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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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