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栏、警告标志、禁令标志、路面标线招标公告

防护栏、警告标志、禁令标志、路面标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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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肇州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国道沈绥公路肇州段防护栏、警告标志、禁令标志、路面标线等设备制作及安装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肇州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国道沈绥公路肇州段防护栏、警告标志、禁令标志、路面标线等设备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肇州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国道沈绥公路肇州段防护栏、警告标志、禁令标志、路面标线等设备制作及安装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肇州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国道沈绥公路肇州段防护栏、警告标志、禁令标志、路面标线等设备制作及安装采购,预算:761,968.00元,控制价:685,771.2元,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1份2015年以来(含2015年)的同类项目的合同原件 (如属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的采购合同的,可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系统中可查询),要求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合同上不许有涂抹、遮盖,要求能清晰明确看到合同的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否则该合同视同无效。同时提供该合同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报告。

5、提供参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同时本人必须到达谈判现场。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以上人员不能兼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肇州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国道沈绥公路肇州段防护栏、警告标志、禁令标志、路面标线等设备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承担工程的,则肇州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国道沈绥公路肇州段防护栏、警告标志、禁令标志、路面标线等设备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肇州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国道沈绥公路肇州段防护栏、警告标志、禁令标志、路面标线等设备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4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9月4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 (边树伟)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谈判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8,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在平台后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谈判保证金。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9月7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如放弃预中标或预成交候选人资格,则本项目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边树伟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肇州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采购单位地址:肇州县南环西路交通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人:兰东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995

邮编:166400

日期:2018年8月30日

项目需求

工程量清单:

(注:图纸在公告及项目需求附件中,图纸与清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以图纸的为准。按照图纸施工,如图纸及清单中出现品牌及型号及产地仅供参考。)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或类型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警告标志1

单柱式立柱、三角形标志板(边长110cm)



13

2

禁令标志1

单柱式立柱、圆形标志板(直径100cm)



2

3

禁令标志2

单柱式立柱、八角形标志板(直径60cm)



11

4

警告+警告组合标志

单柱式立柱、一注双牌标志,三角形标志板(边长均为110cm)



1

5

更换标志版面反光膜1

Ⅳ类反光膜(边长110cm)

m2

1.572

6

更换标志版面反光膜2

Ⅳ类反光膜(直径60cm)

m2

0.765

7

路面标线

热熔反光型标线

m2

12293

8

路侧波形板

路侧波形梁钢板(Gr-A-4E)

m

250

9

立柱





72

10

端头

上游/下游/桥头



4/4/8

11

附着式轮廓标





14

12

施工临时安全设施





1

13

(限制速度)禁令标志

单柱式I



5

14

(施工)警告标志

单柱式III



2

15

警告标志2

单柱式I



1

16

右道封闭标志

单柱式II



1

17

施工安全标志

锥形交通标



240

18

施工安全标志

警示灯护栏



1

19

可变信息标志

导向标志



1



一、技术要求

1、新建警告交通标志牌规格为三角形标志板,边长110cm;新建禁令交通标志牌(限速)规格为圆形标志板,直径100cm;新建禁令交通标志牌(停车让行)规格为八角形标志板(直径60cm);新建组合式警告交通标志牌规格均为三角形标志板,边长110cm+110cm。更换Ⅳ类反光膜,反光膜规格以原版面大小为准;

2、新建交通标志设置方式均为单柱式。

3、标志牌采用3mm厚的3003铝合金板制作。标志板与滑动槽采用铝合金铆钉连接,版面上的铆钉应打磨平滑。

4、反光膜采用高强级(Ⅳ类)反光膜,逆反射性等各项技术指标符合GB/T18833-2012的规定,保证经久耐用且不褪色。

5、标志牌颜色、色度按照《视觉信号表面色》(GB/T8416-2003)中有关规定。

6、交通标志牌板材与标件连接必须满足GB/T23827-2009、GB/T13913-2008标准规定;标志牌支撑杆采用热镀锌钢管立柱。

7、标志牌几何尺寸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8、所有交通标志牌边缘应作卷边加固处理。

9、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紧固件的镀锌量为350克/平方米,其他钢构件的镀锌量为600克/平方米。

10、标志版面应平整、清洁、无气泡和褶皱产生。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牌的尺寸误差应小于±0.5%,平面翘曲的误差应小于±3mm/m。

11、标志牌后采用型铝加固,型铝与标志牌之间采用碰焊连接。标志牌背面焊接滑动铝槽,标志与标志立柱可通过钢带式万能夹牢固连接,其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

12、标志杆结构的设计抗风速30m/s。

13、所有钢构件除特殊说明外均采用Q235D炭素结构钢,并在焊接时保证焊缝质量,进行有效的打毛刺和修磨工作。

14、为防止雨水渗入,立柱顶部应加柱帽。

15、标志板与立柱采用抱箍连接。

16、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有标志牌的版面内容设计图(彩色),由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按照设计图进行制作。版面内容设计要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国家规范有关要求。

17、本项目所有交通标志和底部基础的样式、规格、材质、颜色完全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进行采购、加工、制作、安装,确保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中的所有要求。

18、本项目标线为热熔型反光标线,标线厚度为2mm,涂料中混合占总重量18-25%的玻璃珠,在喷涂时标线表面还应均布0.3~0.4Kg /m2的玻璃珠。材料及施工工艺均应满足国家规范有关要求。

19、本项目设置Gr-A-4E型波形梁护栏,路侧波形梁护栏的施工设置及材料要求应满足国家规范有关要求。主要材料应符合以下各项规定:

① 波形梁及钢索护栏、立柱、端头板及连接螺栓所用钢材为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其技术条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2006) 的规定;

② 立柱埋置于混凝土中时,混凝土标号不应小于C25。混凝土用材料应符合现行交通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的规定;

③拼接螺栓采用高强螺栓,其材料为45号钢或20MnTiB钢,屈服点大于990Mpa,抗拉强度大于1100Mpa,延伸率大于等于10%,收缩率为42%。

高强螺栓的螺母为35号钢,并经适当的热处理工艺,其性能要求荷载大于133KN。垫圈用扁钢或带钢连续冲成。

④ 所有构件均进行热浸镀锌防腐处理,热浸锌所用锌应为《锌锭》(GB/T 470-2008)中所规定的0号锌或1号锌。

二、施工要求

1、老旧版面交通标志仅需更换反光膜,破损版面交通标志需要更换交通标志底板和反光膜。中标供应商还需要承担交通标志版面反光膜清除、粘贴和交通标志的拆卸、安装工作。

2、对交通标志牌存在轻微翻角的,要先进行平整修复后再粘贴反光膜;由于平整修复不当造成标志牌破损、不平、出现缝隙等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用新底板进行加工制作,其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3、贴反光膜要用压敏贴膜机压实、平整、无任何褶皱、气泡和破损,标志牌板面不得有回归反射不均匀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

4、交通标志的设置均禁止占用车辆和行人的行驶空间,同时应保证有良好的视线条件。单柱式标志牌内边线距路肩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25cm。

5、交通标志杆的安装应在基础浇注后养护一阶段,待形成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在安装标志立柱底脚时应用水平尺校准至水平。混凝土沙浆必须捶捣密实,同立柱连接的螺栓应拧紧,螺纹周围应擦上黄油。立柱底脚法兰边线应与道路边线平行。

三、质量保证

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指标参数。采购单位有权派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监造,对原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等全流程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解决。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内,对因提供的设计、工艺、制造、安装、材料等缺陷及所有因中标供应商责任引起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

3、在质量保质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使用不合适材料或施工不合格等),采购人有权根据国家质量检测机关出具的检验书,在货物保质期内扣除质保金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4.所有运往工地的交通标志构件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并经采购单位认可后才能采用。

5.到达现场以后,充分利用标志、路栏等安全设施管理好行人和交通并严格按照操作规则施工,以保证路人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尽量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生产保障

1、中标供应商要做好其在运输、制作、安装等整个过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必要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2、从事制作、安装的人员必须是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辅助人员也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生产制作安装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供应商负责。

3、安装过程中的所有用工要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需要签订用工协议,有工伤、意外等保险保障措施。上述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4、中标供应商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管理,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5、必须做好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竖立警示牌警示灯,确保安装过程中没有车辆经过,即便不能保证这一点,也要做好足够的沟通工作做好安全措施确保安装工人和司机的安全。

6、安装时,必须注意工人自身的安全,切实注意周边的电线电缆,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也要注意到在安装交通标志牌时不要破坏周边的电线等公共设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破坏,必须按要求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工期保障

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供应商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保证工期措施,编制工作进度计划,在中标后1日内报采购单位审核审批。

六、其他要求

1、现场安装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总工1人,安装工人数量满足工程及工期要求。

2、中标后,供应商按项目工作量进行3-5天的备料时间,向采购方提供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采购发票或原材料采购合同。

注:资金支付、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 采购单位支付合同价款的80%。采购单位委托审计局对工程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如审计报告中实际工程量清单与项目需求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审计报告中出具的价格进行余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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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设备制作 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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