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美丽公路建设工程-四好农村公路创建工程(大门、鹿西片区)招标公告
洞头区美丽公路建设工程-四好农村公路创建工程(大门、鹿西片区)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J********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头区美丽公路建设工程-四好农村公路创建工程(大门、鹿西片区)已经温州市洞头区发改局 以洞发改固〔2018〕7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网址:http://60.190.82.148/dtcms/。)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洞头区美丽公路建设工程-四好农村公路创建工程(大门、鹿西片区)主要包含大门镇仁小线、谭谭线、寨楼进口-寨楼出口、头岩岭-头岩、环岛公路-岙底、小门-东屿、后港至杨梅田、美岙-马岙潭、西浪至东浪、沙岩-岙面及鹿西乡鹿东线、鹿东线-口筐、鹿东线-白龙屿等路段局部改善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排水、安全防护、绿化等配套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该项目工程费用600万元。地址:洞头区大门镇、鹿西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其他要求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的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日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网址:http://60.190.82.148/dtcms/)”自主报名(1.已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注册及领取CA锁的单位,可以直接使用其账号登陆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进行报名;2.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wzzbtb.com/wzcms/jsxmjyl/2355.htm,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可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网址:http://60.190.82.148/dtcms/)”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9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新城二期新便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供在“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上打印的投标报名回单,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洞头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新城一期海滨大道
联 系 人:洪女士
招标代理人: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洞头区新城区城南大道91弄14号(新城农贸市场后面)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77—********
温州市洞头区公路管理局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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