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GK2018005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玉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YXGK2018005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玉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玉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的委托,对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玉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XGK*******。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分包,预算金额为:27.1053万元,最高限价为:27.1053万元。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LED电子显示屏 | 5.76 | ㎡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2 | 同步发送卡 | 按实际需要数量赠送 | 套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3 | 同步接收卡 | 按实际需要数量赠送 | 套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4 | 视屏处理器 | 1 | 台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5 | 发送卡盒 | 1 | 台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6 | 屏体钢结构 | 5.76 | ㎡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7 | 铝塑板装饰 | 5.76 | ㎡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8 | 时序电源配电柜 | 1 | 套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9 | 220V电缆 | 100 | 米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10 | 显示屏软件 | 1 | 套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11 | 辅助材料 | 1 | 项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12 | 安装调试及培训 | 1 | 项 | 玉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视频接访室 |
说明: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表中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品牌和参考型号要求的产品,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4交货地点: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玉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玉溪市红塔区福寿街12号)。
2.5质保要求:厂家进行原厂服务,承诺三年免费质保,集成商负责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2.6付款方式:采购项目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2018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3.4投标人2018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3.5投标人2016年度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9若多个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型号,只接受资格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10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
4.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月 3 日至2018年9 月 25日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注:①投标供应商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 188*****880(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③投标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投标供应商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4.2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4.3招标公告期限: 2018 年 9 月 3 日至2018年9 月 25日
5. 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线下缴纳方式
5.1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5号)的要求,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代收代退投标(交易)保证金服务。
5.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须在2018年 9 月 25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必须以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收现金进账,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400.00元(大写:伍仟肆佰元整),备注栏上载明“YXGK*******”。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号窗口领取保证金收据(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扫描件须制作于投标文件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完毕后携带采购合同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未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将自动退还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专户 | |
开户名称 |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塔支行 |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 陈 静 0877—******* |
银行账号 |
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
********8" href="http://">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报价文件(1正1副)(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6.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 9 月 3 日起至2018年 9 月 26 日上午09时3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26 日09时30分。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6.3.1现场递交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三楼307室)。
6.3.2现场递交时间:2018年 9 月 26 日 8:30~9:30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6.3.3其他要求: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供应商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请投标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7.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述4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供应商注意随时留意以上4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①法定媒体:云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②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gov.cn/)
③玉溪市政府采购(http://zfcg.yuxi.gov.cn/)
④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玉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联系人:马孔军
联系电话:0877-2010676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福寿街12号
集中采购机构: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王瑾 豆俊伟 杨秀丽
联系电话:0877-6987081 6987075
传 真:0877-6987081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六楼618室
邮政编码:653100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玉溪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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