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管理处海河处堤防隐患探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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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海河处堤防隐患探测 (项目编号:HHDFYHTC-2018-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委托,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海河处堤防隐患探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海河处堤防隐患探测
2.项目编号:HHDFYHTC-2018-0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对海河左堤桩号30+500~35+500和海河右堤桩号29+400~34+400开展堤防隐患探测工作,两段长共计10公里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地质勘测服务(1)对海河左堤桩号30+500~35+500和海河右堤桩号29+400~34+400开展堤防隐患探测工作,两段长共计10公里。在探测堤段内、外堤肩各布置一条探测线路,共2条,分别为D1和D2。同时在堤顶中线及背水坡或垂直堤身轴线位置布置验证测线;(2)地质雷达探测测线选择D1、D2测线,全段普查探测,以及完成1/5全堤段验证探测,工程量为24公里(其中全段普查探测20公里,验证测线4公里);(3)高密度电法探测测线选择2条测线,完成1/4堤段的详查探测,以及1/5高密度电法探测堤段验证探测,工程量为6公里(其中高密度电法基本测线5公里,验证测线1公里);(4)地质钻探位置在横断面上与前两法相同,共布设12个钻孔,每孔钻进深度约20米,钻孔取样分析;(5)项目完成后,做好原始数据的整理归档,并形成《海河堤防隐患探测技术报告》及相关附图、附表、附件及电子数据光盘等50


三、项目预算
5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供应商应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认证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或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3.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9-03到 2018-09-1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请经办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9-14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9-14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白毅宁
2.联系电话:***-********-****186*****21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堤头大街11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术娟:***-********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标签: 探测 隐患 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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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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