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一窗受理”平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拱墅区“一窗受理”平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拱墅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二.单一来源编号: dyly****************
三.采购项目名称:拱墅区“一窗受理”平台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1 | 拱墅区“一窗受理”平台项目 | 1 | 项 | 85万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1.该项目是市级“一窗受理”平台项目建设的推广、延伸,杭州市各区县均要求与该系统对接,项目建设具有延续性,且时间紧、任务重。
2.杭州市级“一窗受理”平台项目是由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
3.由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平台建设,是数据无缝对接及信息数据共享的要求,也是杭州市对“一窗受理”办件及相关业务数据监管及考核的要求,实现与杭州市平台数据的互通共享。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讯飞大厦8层-10层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杨胜云 | 高工 | 下城区财政局 |
黄澄宁 | 高工 | 杭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
陈方 | 高工 | 杭州市国安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一款情形: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拱墅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人:周焱
联系电话:****-********-***
地址:台州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拱墅区财政局
联系人:郑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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