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2万吨秸秆颗粒饲料(整镇推进)扶贫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2万吨秸秆颗粒饲料(整镇推进)扶贫项目
招标编号:ZZ82533HW0431-0121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2万吨秸秆颗粒饲料(整镇推进)扶贫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年产2万吨颗粒饲料机组设备采购,具体详见货物参数及标准。
三、采购项目预算:财政资金150万元。
四、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月2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层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孤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
联系人:陈海清
联系电话 138*****144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1420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联 系 人:杨洋、刘英豪
电 话:****-********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立昌
联系电话:****-*******
2018年9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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