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告)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ZBM-2018-J0116
3、项目概况:根据最高法院《全国法院办公专网跨网信息交换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法办发[2017]10号)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行业标准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平台建设要求》(FYB/T 53001—2017),各法院在与外部单位建立专线、与互联网进行数据交互过程中,需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重要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和《人民法院信息安全保障总体方案》相关要求对软硬件及整体网络架构进行部署,确保全国法院内网网络安全。目前济宁中院跨网信息交换系统已经部署到位,移动办公办案平台必须通过跨网信息交换系统进行数据交换,通过APN/VPDN专线接入,并对传输线路加密保护,达到平台的各种功能。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公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公证件)(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或其母公司必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必须配合用户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及后续的审查论证、检测评估、审查备案等工作,必须配合用户完成例行的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
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会计年度或本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原件);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税务局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发票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原件);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家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等方式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7日14时30分
4、开标时间:2018年9 月7日14时30分
5、本次采购文件费用200元,在提交报价文件的同时缴纳
四、重要说明
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对于划分标段的项目,供应商进入网上报价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公告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段,因误报、漏报项目标段而带来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负。
采购文件一经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报价保证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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