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2018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公告]2018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省财政厅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2018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8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J-2018-000031-4
三、采购人:陕西省财政厅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财政厅大楼5楼
联系人:柴老师
系方式:***-********
四、集中采购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人:周奕含刘晓玲
联系方式:***-********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招标内容:2018年度陕西省省级单位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9(含)座以下车辆租赁
第二标段:9座以上车辆租赁
2、本次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淘汰率不高于30%。供应商入围后,陕西省省级部门各采购单位如遇具体的车辆租赁项目,可通过再次竞价或议价等方式从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取。
3、本次定点采购有效期自承诺书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经财政部批准,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第一标段:供应商能提供在陕西省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服务,具有《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证》;
第二标段:供应商能提供在陕西省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租赁、包车服务,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八、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8年9月4日8:00至2018年9月10日19:00
2、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可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指南参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80bcc293-5cc5-4d60-b183-6b034c8e89a1.html,咨询电话:***-********)。
九、交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应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到账时间以中心开户银行确认的收款时间为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交纳的,供应商应将保函提交给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门,到账时间以财务部门开具收据时间为准。(说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牌子,负责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支行
账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150*****582753
备注:1、“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要用全称,标点符号为中文字符;
2、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需在备注栏标明项目名称。
联系人:杜菲
联系电话:***-********
详见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保证金”有关内容。
十、资格前审时间及地点
1、前审时间:2018年9月26日9:30-11:30
2、前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
3、资格前审时请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六套。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9:30
3、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9:3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 室。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
十三、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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