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镇敬老院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大公镇敬老院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二、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大公镇敬老院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采购与安装
工程地点:大公镇
采购项目:详见清单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13万元,控制价为13万元。
(详见谈判内容及说明)。
2、供货及安装: 20日历天。
3、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转帐汇款:清单中所有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及审计结束后付合同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扣除因质量缺陷发生的维修费用后一次性付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要具备销售或安装消防监控系统或火灾监控报警系统等相关经营范围。
(三)谈判保证金及报名费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26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用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谈判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09:30 前(北京时间)。
4.谈判保证金应当采用现金形式交纳。
5. 本项目报名费为250元人民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四)补充说明
1.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招标人的各项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报价。投标人未报、少报、漏报均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因招标人调整变更要求的除外)
2.中标单位确认后(公示期过后开始计算),中标人在7天内签订合同,10天内未签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如须变更需到相关部门备案。
3.经协商,招标代理费4000元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总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该费用应在定标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中标单位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设计单位)。
(五)其他约定事项:
1. 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要求乙方在接到用户通知后 3 小时内响应,若 5小时内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书面故障报告并告知使用方修复时间。 如乙方在接到用户通知后5小时内无法修复, 且未提供书面故障报告并告知使用方修复时间,甲方(用户)可另行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
2. 中标人更换有缺陷或损坏部件的,所更换设备的质保期将顺延。
3. 质量保证期内,进行上门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 在货物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由于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或安装问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 乙方在质保期内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免费为用户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谈判,登录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9月7日上午09:15起-09:3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大公镇社区教育中心成人校(邮政所向南)一楼开标室
地址:大公镇社区教育中心成人校(邮政所向南)一楼
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大公镇社区教育中心成人校(邮政所向南)一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
http://ggzyjy.ntzw.gov.cn/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市大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主持单位:
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晨龙151*****466
八、采购单位名称:
海安市大公镇敬老院
联系人:朱华东13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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