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酒店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广州中国石油大厦酒店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计2008【938】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37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38号 批准,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现对广州中国石油大厦酒店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国石油大厦酒店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招标单位: 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供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中路199号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施工图深化设计、材料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系统的培训、技术服务、系统升级、工期保证、质量保障及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与装修单位的配合),直至通过最终验收,交付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及保修服务,包配合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包获得合格工程。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书及承包合同为准,其中包括21个子系统;

1) OA办公自动化系统

2) 综合布线系统

3) 计算机网络系统

4) 有线/卫星电视系统

5) 程控交换机

6) 多媒体会议系统(含LED大屏显示系统)

7)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

8) 楼宇自控系统

9) 智能照明系统

10) 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

11) 物业管理系统

12) 门禁一卡通管理系统(含门禁、停车场、巡更、消费、通道管理)

13) 酒店门锁系统

14)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5) 酒店客房中控系统

16) 餐饮点菜系统

17) 酒店管理系统

18) VOD点播系统

19) 无线对讲系统

20) 建筑设备集成管理系统

21) 机房工程

2、招标规模:广州中国石油大厦酒店属于白金五星级酒店,总建筑面积约137980平方米,地面建筑高度180.10米,地上41层,地下4层。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 约4000万元人民币 。

六、资金来源: 自筹 。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i]: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 01月29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02月01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申请人按附件三投标承诺书格式填写承诺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货物、安装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和安装服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自 2006年 10 月至今具有在广州地区完成的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或以上的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所属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作为资格预审是否合格的依据),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注2: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必须是合同范围内所有内容全部验收。

5、申请人需提交近二年(2007、200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二年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2月 1 日前5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2月 1 日前5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2月1 日前5年内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 7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单位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招 标 人:中油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 2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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