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博物馆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就宿迁市博物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博物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E********132*****190-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90万元。

(四)主要内容:馆(指博物馆、诗词馆、名人馆,下同)内所有地面、墙面、顶面及所有设施、设备的保洁;馆外围广场、地面及幕墙保洁;建筑规划内产出生活垃圾及非生活垃圾清运;博物馆建筑规划内的大理石晶面护理;馆内外全天候安全保卫;消防设施及监控设施(24小时)管理、维护及使用;馆范围内四害及卫生防疫及公共场所设施设备消毒;维持馆内秩序,文物、公共设施、参观人员安全;馆内文物看护;电力设备、水暖管道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控制各类车辆出入及危险物品进出馆;控制馆内各类公有物品进出;负责对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对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和处理;处置发生在馆内外的紧急突发事件;入馆观众的安检及检票;协助临时展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文物及展柜、搭舞台、展架摆放)等,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详见采购需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8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磋商活动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磋商活动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18年09月03日8:30至2018年09月10日 18:00。

(二)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获取磋商文件。 。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五)本项目分1个分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分包磋商的,应按分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3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到(以完成上传为准)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孙千涵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817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高小亮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9月03日



标签: 物业管理 博物馆 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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