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设施招标公告
殡葬设施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殡葬设施专业规划》编制询价采购书
殡葬设施是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也是重要的社会公共资源,为了构建完善合理的城乡殡葬设施体系,大力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对公墓选址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并提出建设要求,现对江津区殡葬设施专业规划项目以询价方式实行采购。
一、采购的项目名称
江津区殡葬设施专业规划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壹拾万元整(¥100000)。
三、采购内容
对江津区殡葬设施进行合理安排布局,并提出建设要求。
四、采购设计周期
工作周期30天。
五、响应有关说明
(一)询价文件公告期限:
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6日。
(二)递交报名表:
2018年9月6日下午18:00前递交报名表至邮箱********08@qq.com或者交至江津区民政局财务科,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报名表,报名无效。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9:00-9:30。
(四)开标时间:2018年9月7日9:30。
(五)开标地点:江津区民政局5楼会议室。
六、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
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乙级以上规划编制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表(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注: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三)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有关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所投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2.报价包含投标单位企业管理税费、劳务费及现场办公、住宿、生活等全部费用,由于人工费等涨价因素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请用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3)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加盖骑缝章的;
(4)信封密封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5.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8:00时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回复情况。
七、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二)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单位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三)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领取中标通知书。
八、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九、采购设计的深度及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
一、说明书
二、图纸
1.区域位置分析图
2.区域人口现状分布图
3.区域公墓发展现状布局图
4.区域公墓发展规划布局图
5.区域公墓发展区划图
6.区域公墓发展分类规划图
7.区域公墓发展殡葬设施规划图
8.区域公墓发展生态保护规划图
9.区域公墓发展道路交通规划图
10.区域公墓发展市政设施规划图
11.区域公墓发展防灾规划图
12.区域公墓发展分期建设规划图
13.区级公墓发展规划选址图
14.大型公墓发展规划选址图
15.中型公墓发展规划选址图
16.小型公墓发展规划选址图
17.公墓发展规划墓位选型图
18.公墓发展规划大样图
三、提交标准规划成果文本4套、成果电子光盘2套,深度须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
十、付款方式
《规划》通过区规委会审定并经区政府正式批文同意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委托江津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标价全额支付乙方。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18年9月3日
联系人:曹晓敏 联系电话:132*****339
附:
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小写)元
(大写):
★服务时间:
与询价差异说明:(不够自行加行)
其他优惠承诺:(不够自行加行)
备注:1、带★项必须填写,如有漏项的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各项须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填报,如中标后发现与填报情况不一致的,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报价大小写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一律以大写为准。
4、如因填列以上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并盖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的(项目名称)的询价采购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本次询价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性别:年龄:岁
单位: 部门:
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报名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标签: 殡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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