硃砂村、博青村、低坑村基本农田土地整理施工招标公告
硃砂村、博青村、低坑村基本农田土地整理施工招标公告
化州市丽岗镇硃砂村、博青村、低坑村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0-01-22)
1、招标条件
化州市丽岗镇硃砂村、博青村、低坑村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名称)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审批下达资金,由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立项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与合同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化州市丽岗镇,东至博青高排渠,南至鉴江边,西至水路村,北至南盛渠朱玉渠,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范围8206.2亩,净增耕地260.85亩,工程内容包括农田水利修建、土地平整及田间道路工程。合同范围为本项目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施工工期在两年内分期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建造师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在茂名地区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市内或市外施工单位,可由企业法人或已在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人员,于 2010 年 1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4.2外来投标人(指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施工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带二代身份证)到场办理。
4.3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整,施工图纸每份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报名须提供资料
5.1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登记表;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5.2外来投标人另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及办公联系电话。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6、联系电话:
化州市土地垦复开发服务站 (****-*******)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中心 (****-*******)
化州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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