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勤工俭学有限公司关于港南区初中高中学校2018-2021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XYGG-2018017)项目质疑答复函(二)其它
贵港市港南区勤工俭学有限公司关于港南区初中高中学校2018-2021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XYGG-2018017)项目质疑答复函(二)其它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港南区初中高中学校 2018-2021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XYGG-*******)项目质疑答复函(二)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港南区勤工俭学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港南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04日11:24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15日09:30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妍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贵港市港南区勤工俭学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贵港市江南大道1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港市新华路龙珠别墅3135号(贵港市公务员局斜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妍妍****-******* |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南区勤工俭学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港南区初中高中学校 2018-2021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XYGG-*******)项目质疑答复函(二)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港南区初中高中学校 2018-2021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XYGG-*******)项目质疑答复函(二)
项目编号:XYG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妍妍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港南区勤工俭学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江南大道1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妍妍****-*******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新华路龙珠别墅3135号(贵港市公务员局斜对面)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详见公告
二、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关于港南区初中高中学校 2018-2021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XYGG-*******)项目质疑答复函(二)
质疑人: 贵港市辉记肉食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一路南郡名邸第11幢24号
法定代表人:姚玉辉
委托代理人姓名:覃宗承
联系电话:133*****035
邮编:537100
贵公司关于港南区初中高中学校 2018-2021学年度食堂原材料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XYGG-*******)项目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3时15分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公司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与此同时向被质疑人提出要求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证明证据等资料,并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评标委员会对质疑涉及的相关分标进行认真复查复核(复查复核工作在业主代表及业主单位纪检部门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根据复核结果,现对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一:
质疑E1、E2分标投标人广西华创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贵港市范围内无自有或租有固定加工场所、无自养或自种及批发销售点。
质疑事项一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重新审核E1/E2分标投标人广西华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认为该投标人租有固定的食品原料加工场所(场所位于:贵港市解放路龙圣小区),有自养场地(地址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有自有批发销售的业务(营业执照标明),对该投标人的原评审有效。贵公司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二:
质疑E1、E2分标投标人广西恒升瑞德贸易有限公司在贵港市范围内无自有或租有固定加工场所、无自养或自种及批发销售点。
质疑事项二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重新审核E1/E2分标投标人贵港市恒升瑞德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认为该投标人租有固定的食品原料加工场所(租有固定场所位于: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面),有自养场地(地址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有自有批发销售的业务(营业执照标明),对该投标人的原评审有效。贵公司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三:
质疑E1、E2分标中标人广西华创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恒升瑞德贸易有限公司本次投标递交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造假。
质疑事项三的答复: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E1、E2分标中标人广西华创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恒升瑞德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核以上两家公司提供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有效(已提供原件核对)。贵公司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四:
质疑评委委员会的确定方式,认为评委委员会是由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南区勤工俭学有限公司指定,有暗箱操作的嫌疑。
质疑事项四的答复:本项目资金来源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当地的财政监督部门也不接受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因此无法从贵港市财政部门专家库里抽取评委。本项目的评审专家从招标代理设立的评委专家库抽取,是在业主代表、业主单位纪检部门监督员及港南区教育局代表人员三方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人员均属当地的政府采购专家库和招投标专家库人员,评标委员会依规组建并不存在贵公司所述暗箱操作行为。贵公司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五:
质疑E1、E2分标中标人广西华创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恒升瑞德贸易有限公司,因在贵港市范围内无自有或租有固定加工场所、无自养或自种及批发销售点,因此在食品原料供应方案评审、确保按时按量供应措施方案评审、确保食品原料质量措施方案评审等方案评审中得高分不妥,应该按照最低档评分。
质疑事项五的答复:依上述质疑一、二、三、四项内容答复所述,广西华创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恒升瑞德贸易有限公司,在贵港市范围内无自有或租有固定加工场所、无自养或自种及批发销售点等质疑事项并不成立。另外对方案的评审,主要是对各投标文件的方案中组织、人力、设备仪器、采取的措施等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加工场所、自养或自种及批发销售点等只是其中一个因素。经评委复核一致认为,原评审中对E1/E2分标的投标人广西华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贵港市恒升瑞德贸易有限公司的评审打分公正有效,不存在误评情况。贵公司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向本项目的招标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诉求(招标领导小组办公 联系电话:****-*******)。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贵港市港南区勤工俭学有限公司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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