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BSTHNCZ 2018-23:保山交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保山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山交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保山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建设项目(BSTHNCZ 2018-23)进行国内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BSTHCZ 2018-23。

(三)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为招标人保山欣安、荣安、腾冲嘉安、龙陵嘉安、昌宁嘉安机动车检测站点采购安装各类站端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不得拆分。

(四)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

(五)项目最高限价:630624.00元。

(六)本项目各机动车检测站点检测站端业务系统需与市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联网,实现系统无缝对接、互连互通,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现场搭建环境做对接测试,测试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的权力;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含贰级)以上资信证书;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09月04日至2018年0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田径馆东侧二楼北边1B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和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

七、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一)相关费用: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取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磋商申请文件与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交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田径馆东侧二楼北边1B号。

八、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交通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37号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话:139*****112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话:138*****202

2018年09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监管 机动车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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