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牡丹江市东安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东安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监理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牡政办发【2018】2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东安区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央企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东安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菜园街,清福小区,光华街17号楼、七星街2号楼,新安街红光水电小区,长安街水电职工家属区(1、4号楼),景福街,七星街芙蓉水电职工家属区
2.3建设内容:平改坡工程,屋面维修,外墙粉刷,外墙修补,给排水设施,小区地面铺装,绿化工程,拆除废弃建筑等小区建筑及配套设施维修改造。
2.4合同估算价:约46.8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日 至2018年11月15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黑龙江省注册监理工程是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4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3.6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7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近三年(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投标人与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项。(要求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且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3.9没有被列入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0要求投标人须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09:00时—11:0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 在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信息登记,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如四证合一,提供四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企业资质证书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7人、土建监理工程师7人、电气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3人]的岗位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本公告发布前最近一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可查询的社保局电话)、外省企业还须提供社保机构发放的密匙和养老保险查询网址、登录账户密码等,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专业总监理岗位证书或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备岗位证书、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专业岗位证、安全监理工程师具备岗位证。
(5)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佐证资料(真实、有效)。
(6)外省企业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备案材料;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信用中国网站截图页
(9)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
(10)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附注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以上证件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上登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公章)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递交登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每日09:00时—11:0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牡丹江市南湖公园北侧老年活动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jiantong.com/)上发布。
8.其他要求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依据黑建招[2015]4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8.3投标人报名登记的组织机构人员和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进场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牡丹江市东安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五条路福民街155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一楼
联 系 人:王翔
电 话:****-*******
2018年9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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