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空调设备材料重新招标公告
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空调设备材料重新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TGD2018-58(CQ-G-D) 机关事务中心【2018】4号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的委托,现对包头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空调设备材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包头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空调设备材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包头供电局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空调设备材料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标段明细表及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名单的厂商);
4、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空调需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本次招标空调要求等同于或高于格力、海尔、美的、奥克斯品牌。
(4)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打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5、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4日至2018年09月10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上支付(或电汇)标书费→若为电汇需上传底单→支付成功后(电汇需等待确认后)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交易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时,报名人需填好报名表(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按序扫描为一个PDF或WORD文件上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开户许可证;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9)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10)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1)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12)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13)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5、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同时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
电子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25日上午9:30。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25日上午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25日上午9:30。
八、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远程或现场解密:投标人于2018年9月25日上午9:00-9:30抵达开标会场,于2018年9月25日上午9:30通过《投标管家工具》进行商务技术标的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如果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通知(变更公告),通知(变更公告)投标人自行获取,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十、招标费用:
1、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
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购买谈判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最高限价/每标段电子投标服务费
1000万以下(不含1000万)500元/标段
1000万以上至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800元/标段
1亿元以上1000元/标段
3、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缴纳),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1951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李剑
包头供电局企管处监督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
包头供电局纪委监督人:张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5号当代生态大厦1011室
联 系 人:王潇王云霞
联 系 电 话:****-*******
电子邮件:nmghlzbgs@163.com
2018年9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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