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废含银催化剂销售处置招标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废含银催化剂销售处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废含银催化剂销售处置已由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甲方(招标人)指定地点,货物的运输、运费险、搬卸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2项目建设规模:9000万。

2.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废含银催化剂,约156.082吨(含白银约27吨,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化验结果为准) 废催化剂未经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已在盘锦市环保局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经甲方核查该投标人并未办理盘锦市环保局备案手续,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261-160-50)],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6)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自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的社保证明(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已经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支付,并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便与汇款记录核对) (10)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要求的原件(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如未提供将否决其投标。 1)提供已在盘锦市环保局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声明函原件; 2)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261-160-50)]原件;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详见电子化招标平台相关说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04日 23时55分00秒至2018年09月14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在平台上进行注册、缴费并办理数字证书,然后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28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07号金融广场B座11层1106室(盘锦瑞诗酒店对面)。

5.3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 邮编:
  • 联系人: 陈华
  • 电话: ********155
  • 传真: ********612
  • 电子邮件: xinhuidhr@163.com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 邮编:
  • 联系人:周群
  • 电话:********407
  • 传真:********406
  • 电子邮件: guoxinzhaobiaobq@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销售 催化剂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