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连接线城区段安置区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连接线城区段安置区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泉南高速公路连接线城区段安置区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兴国县交通局 的泉南高速公路连接线城区段安置区道路、排水工程,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市政公用工程 ;⑵工程概括 道路、排水工程 ;⑶招标范围泉南高速公路连接线城区段安置区道路、排水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⑷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⑸本项目总投资 约503万元 ; ⑹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⑼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⑺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2 月,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6 月 30日,总工期: 4 个月;⑻工程建设地点 兴国县潋江镇芳塘湾、长岗乡新分、村头、榔木;⑼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建造师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凡符合上述第3条及第4条第⑵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2月1日上午10:30~11:30下午:2:30~5:00,到兴国县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标段,图纸光盘费200元/标段,招投标软件使用费200元/标段,售后均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 兴国县交通局 法定代表人: 张继林
办公地址: 兴国县红军路 邮政编码: 342400
联系人: 刘余荣 联系电话: 139*****810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瑞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重红
办公地址: 赣州市文明大道18号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电话: ****-*******、158*****072 联系人: 郭忠红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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