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标公告]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
[自治区][招标公告]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
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的委托,组织实施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招标的有关事宜。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计划编号:2018NCZ001908W
二、招标编号:HXD2018-ZC058
三、项目名称: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实验室整体搬迁项目
四、采购项目地点:
项目地点:
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星光华小区宁夏药品检验研究院
搬运至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与凤悦巷交口处宁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楼)
五、采购内容:全院各类仪器设备的状态(性能)评估、拆卸、包装、装箱、运输、到货卸货,到达目的地后仪器的安装、状态评估、调试、仪器投运和部分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等工作;全院办公与实验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可动产的打包、搬迁、归置、安装、调试等;全院在用及库存的玻璃器皿、化学试剂、配件等实验耗材及中药标本等物资的包装、装箱、搬迁、归置等;全院各类档案资料的搬迁、归置等;搬迁前后资产的清查鉴定、管理等服务工作。
拟搬迁仪器设备的数量:≥700台/套(详见招标文件),需要计量检定(校准)的设备器具≥400台(件),拟搬迁的办公设备、办公及实验家具≥500台(件)(搬迁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预算:150万元整(壹佰伍拾万元整)。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提供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
3、精密仪器设备搬运管理证书(物流)(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项目实施人员包括仪器工程师、操作人员相关从业证书或培训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现场提供计量校准(服务)机构资质(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如评审当天信用记录与投标人提供的记录不符,均以评审当天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十、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然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3、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投标单位必须以单位基本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151*****637。
③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6日上午09时00分(招标人自上午08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期间不符合规定的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4楼或5楼)。
十二、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4楼或5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四、公告期限: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1日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狄天云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彩琴
联系电话:****-*******(182*****421)
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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