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8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二标段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18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项目(二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ZY18-XA503-FW581

1.招标条件

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我厂盘古梁作业区等8个作业区、靖安集输大队、生产保障大队、综合服务大队、采油工艺研究所631个职业病危害场所进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和相关费用规定》(中油计【2012】534号)为计费依据。

第三采油厂2018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计划表

序号

单位

所属生产单元(井区)

井站类别

大站大库(联合站)

接转站(脱水站)

供水站(注水站)

转油点(计量站、计量点)

增压点

重点井组(开采层位为侏罗系、井组内有储罐、拉油井组)

化验室

盘古梁作业区

1

8

4

4

26

79

2

郝坨梁作业区

1

7

5

1

23

124

1

榆林片合计

2

15

9

5

49

203

3

新寨作业区

1

3

1

0

11

15

1

吴起作业区

1

4

2

5

15

20

1

虎狼峁作业区


4

3

4

21

23

2

桐寨作业区

1

3

8


27

57

2

靖安集输大队

1






1

综合服务大队





1



生产保障大队


1






延安片合计

4

15

14

9

75

115

7

红井子作业区

2

2

1


18

24

2

大水坑作业区

2

1

1

2

7

41

2

工艺研究所







1

宁夏片合计

4

3

2

2

25

65

5

总计

10

33

25

16

149

383

15

2.2检测主要内容:通过对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和防护措施等方面的综合分析,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检测,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从而使该企业能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编写《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

2.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招标。

2.4标段(标包)划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采油作业区、集输大队等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价。根据基层单位所在区域不同,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标段二次招标。

第二标段:榆林区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包括盘古梁作业区、郝坨梁作业区2个单位的286个职业病危害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计划投资预算27万元。

定标方式:每个标段需要1家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被评为第一标段、第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该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5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采油作业区、集输大队等单位生产区域。

2.6 服务方式:现场检测,分析,编制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划分标准》的规定,投标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2资质要求:陕西省内的评价机构具有国家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陕西省外的评价机构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3.3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具有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及建设行业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类似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3.4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或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7实验室的要求;甲级资质工作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乙级资质工作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投标文件中附化验室租赁合同(如果是自有化验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平面图及现场照片,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或无效资料否决投标。

3.8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人在相关网站自行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截图否决投标。

3.9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企业公司账户电汇,不受理现金、

刷卡业务。错汇、重复汇款不予退回。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9610

行 号:********3500

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5FW581标书费”。

4.3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4.4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4.5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递交投标文件

5.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递交方式为现场送达。

5.3 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银横路189号二层开标大厅(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招 标 人: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 地 址:

邮 编:750006 邮 编: 710000

联 系 人:徐梅 联 系 人:朱永刚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huyonggang_cq@petrochina.com.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因素 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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