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饮用水供应商采购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饮用水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就新疆分行饮用水供应商采购项目询价采购,现公开征集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应答文件。
1、项目名称:新疆分行饮用水供应商采购项目
概述: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办公需求,现拟开展分行日常办公饮用水供应商询价采购项目。供应商为新疆分行15层、19-26层等办公公共区域提供日常饮用水配送服务,配送的饮用水主要为水桶装饮用水容量为19L,瓶装水为380ML、550ML、1.5L,具体种类及配送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服务要求
(1)根据分行办公用水需求,每周安排1-2次送水。
(2)供应商应按月向我行提供送水记录清单,以便于行内进行统计分析。
(3)供应商应为我行设立专人服务,为我行提供送水服务。
(4)供应商提供的桶装饮用水容量为19L,瓶装水为380ML、550ML、1.5L。
(5)提供饮用水生产日期不超过15天。
3、质量要求
(1)具有食品卫生流通许可证。
(2)经营范围需具有预包装食品饮料资质。
(3)提供桶装水质检报告。
4、项目验收
(1)供应商不得随意增减配送数量,最终确认数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签字数量为准。
(2)采购方每年对供应商的质检情况进行监督核实,核实是否符合饮用水食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并对供应商生产、运输过程中的饮用水的安全性进行核实。
(3)供应商应主动提供相关饮用水的质量、检验证明等材料。
5、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营业范围应预包装食品饮料资质;
(3)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4)供应商出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清单;
6、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2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
(2)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3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0楼办公室)
(3)文件领取联系人:彭瑞、吴军善
(4)联系方式:电话:****-*******、****-*******、139*****636
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8年9月12日18: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20楼办公室(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3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采 购 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3号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彭瑞、吴军善
电子邮件:pengrui@cdb.cn
采购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附件 | ********1">分行---采购公告(办公饮用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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