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氧化亚氮(笑气)招标公告
医用氧化亚氮(笑气)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医用氧化亚氮(笑气)采购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
由于医院临床业务的需要,现进行医用氧化亚氮(笑气)的采购,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邀请合格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二、投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9月4日至9月12日(8:00-12:30,14:30-17:30)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17:30时
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8楼审计科806
谈判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详细地点电话另行通知(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
谈判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联系人:伍超
三、合格的投标方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合格的投标人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厂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医用氧化亚氮的《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4、医用氧化亚氮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复印件;
5、供应商《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供应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7、供应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供应商《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8、企业法人签署的销售员委托书原件、销售员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员资格证;
9、《质量保证协议》;
(三)以上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供应商供应到我院的药品须符合药品采购“两票制”相关规定,即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购销发票,流通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一次购销发票。
四、技术需求
1、由供应商提供医用笑气用钢瓶,钢瓶容积40升(冉家坝需约6个笑气瓶作为周转,上清寺需约4个笑气瓶作为周转)。
2、供应商的所有钢瓶都由供应商负责钢瓶的管理及定期检验、维修等,并提供检验报告,如因钢瓶质量、校验、维修问题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供方负责。
3、提供的每个医用笑气瓶必须提供至少2个防震圈和一份合格证。
4、瓶装医用氧化亚氮N2O,规格:40L,纯度:≥97.0%(V/V),净重:20±0.5Kg。
5、由供应商负责将医用笑气瓶搬运至医院两院区(渝北区松石北路426号和渝中区上清寺路5号)指定位置,并负责将空瓶搬运回供应商。
6、保证全院医用氧化亚氮N2O用量约10瓶/月。(冉家坝院区约送1次/月,上清寺约送1次/月)。
7、结算:每季度按实际用量为准结算1次。
8、供应商接到供货需求后,需48小时内送货至医院。
五、投标报价和货币
1.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本合同的全部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物价上涨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检测报告等全部费用及合同内指明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本次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风险自主填报。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的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包括的内容,均为本次招标供货范围。如投标人未将招标文件中一项或多项项目进行报价,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将未列入的项目报价包含在已报项目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4.该报价为所有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后附所列部分。
5.本项目不安排勘查现场,各潜在投标商可以自行安排时间现场查勘。如因投标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报、缺项等,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商自行承担。
6.以每瓶笑气单价形式报价。本报价有效期至少三年。
六、投标书的编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目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一部分:投标报价部分
第二部分:资格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参数部分,必须提供技术参数条款差异对照表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必须提供商务部分条款差异对照表
七、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
八、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标书及递交标书的相关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投标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九、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书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于得到标书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会将答复内容在网上予以公开答复。
十、商务要求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技术、气瓶漏气等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8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解决的应更换新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4)其它
气瓶在使用中的检验、维修等工作由中标人和制造商负责,并向采购方提供检验报告。如因钢瓶质量、校验、维修问题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供方负责。
(一)竞争性谈判时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二)谈判按医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三)竞争性谈判以签到先后顺序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审查的内容如下: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 应 商 基 本 资 格 条 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1)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1)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信用中国”等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4.2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注:
1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3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响应。 |
(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
(一)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比较,并依据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填写评审结果汇总表。
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3.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二)评审细则
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将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3.1“项目技术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2“谈判项目商务”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成交候选人。
十四、结果公示
1、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在医院官网进行结果公示,并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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