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第四次招标公告

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第四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合川区2018-2020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入围资格(第四次)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合川区机关事务局机关
行政区域合川区公告时间2018年09月04日 17: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0:00至2018年09月11日 23:55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但云
项目联系电话139*****555
采购单位合川区机关事务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555
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合川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



重庆市合川区2018-2020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入围资格(第四次)(18C0033)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9月4日 一、项目号:18C0033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合川区2018-2020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入围资格(第四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合川区2018-2020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入围资格进行第四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保证金金额(万元)

备注

重庆市合川区2018-2020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入围资格(第四次)

0.2

二、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二)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注: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三)公告发布期限: 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1日,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再下载招标文件。

三、投标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hcjy.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交易中心拒绝接收。

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的,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 投标人为单位内部招待所、培训中心非独立法人的,须提供消防许可证、对外经营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以及相关卫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卫生合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并提供其上级法人单位的投标授权函(原件);

3. 投标人为分公司、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的,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并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投标授权函(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4日 至 2018年9月11日 23:55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9月26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合川区机关事务局机关

采购经办人:但云

采购人电话:139*****555

采购人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合川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洁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围 会议定点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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