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抽检监测采购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抽检监测采购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食安办〔2017〕33号)及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特开展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抽检监测。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抽检监测项目
2、采购预算:200000元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数量(批次) | 预算金额(元) |
1 |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抽检监测项目 | 100 | 2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名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注意要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抽检监测项目 | 详见供应商证明材料及说明 | 100批次食品、保健食品抽样检测 | 完成时限要求:2017年12月18日之前完成抽检工作 |
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具备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提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具备食品复检机构资格的优先考虑,提供复检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
4、供应商实验室在湖南省长沙市本地的优先考虑,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上的地址为准。
5、提交工作方案及报价清单原件。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 3 份。
2、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 4 日 12:00 (北京时间),地点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107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李振宏
电 话:****-********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469号
本公告有效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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